培育更利于市场主体活力释放的营商土壤

水深则鱼悦,城强则贾兴。营商环境于市场主体而言,是水、是土壤、是空气。优化营商环境可以更好解放生产力、提升竞争力。当前,我区各类市场主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困难,必须以更大勇气和毅力“刀刃向内”深化改革,以更强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,有效稳住市场主体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

推进简政放权,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。要继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提升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,继续扩大“异地办理”改革覆盖面,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。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,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,构建“亲”“清”政商关系。要健全完善政务服务质量反馈机制和政务服务“好差评”制度,不断提升各级部门落实改革部署的积极性和执行力。要依托数字赋能,持续推动政务服务网络化、标准化、便利化,打造服务高地。

放宽市场准入,壮大市场主体发展规模。要加快破除市场隐性壁垒,坚决打破“玻璃门”“弹簧门”“旋转门”等隐性门槛,坚决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,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。要不断放宽外资市场准入,推动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,利用好外商投资“白名单”制度,促进外商投资便利、贸易便利,加快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。

助企纾困解难,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。政策措施的落实成效将直接体现一地营商环境的优劣。近年来我区简政放权、减税降费等政策制定步步深化,但各地执行力参差不齐,有的政策卡在基层“最后一公里”,导致企业获得感不强。要落实国务院印发的《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》,按照“疫情要防住、经济要稳住、发展要安全”要求,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。要更好完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节,加大惠企政策落地实施力度,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、通达率,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政策及举措,切实解决政策落地“最后一公里”难题。

(作者系自治区商务厅综合业务处处长)